退換貨處理

一、商品鑑賞期:

本公司提供7天商品鑑賞期(以收到商品日起算):所收到商品若有瑕疵或寄錯商品,請於7日內來電本公司客服中心反應,謝謝!!

 

二、退貨須知

退貨請於收到商品7天之內附上該筆訂單的發票與欲退貨之書籍,所有退貨的商品請保持其完整性、無損並予以包裝保護,請勿直接讓商品粘貼宅配單或書寫文字,也請告知要退換之書籍名稱,以「掛號方式」寄回【40673台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二段180號—腓利門書房收】,並請保留「郵寄單據」以備存查。

 

三、退款注意事項:

如因1.鑑賞期、2.商品瑕疵、3.其他因素取消訂單,本公司在收到您的退貨商品後,使辦理退款手續;本公司統一採用ATM轉帳方式退款,請務必告知您指定退款的個人帳戶。

 

四、退換貨注意事項:

退貨商品需保留商品完整外,發票及亦需隨貨退回,若發票遺失恕無法辦理退貨。產品因人為疏失所造成損壞,恕無法辦理退貨。

 

五、扣除商品因瑕疵退貨之外,貨到付款退款部分,將會扣除相關的寄送郵資後匯款。

下列情形恕無法接受退換:

(1)收到超過7天以上。

(2)除非一收到貨即發現瑕疵,影音商品(如錄音帶、錄影帶、CD、VCD、DVD等),為維護智慧財產權恕不接受退貨。

(3)貨物經人為,非書房寄出前造成毀損者。